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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7-03-14 15:0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切实发挥大学章程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各项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把我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中医药大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丰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全校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在全校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围绕我校“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法治观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基础。  

——坚持系统规划,全面推进。科学规划法治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知识,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学校“七五”普法规划,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的特点,制定本级党组织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开拓创新,普治并举。围绕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教育形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构建普治共举的大普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校师生员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不断增强师生员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法治国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广大师生员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的基本任务,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坚持结合中医药和高等教育实际需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不断增强全校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与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在校园精神文化建设中深层植入法治理念基因。通过把以公正、平等、自由、民主、权利、秩序为价值取向的法治精神融入学校精神、校风、学风等,逐渐形成师生价值自觉,最终内化为师生精神意蕴和法律思维。结合我校实际,将校园法治宣传与传统中医药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校园环境相融合,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创新与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校园文化活动,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

(六)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培育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学生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使尊法守法成为全校师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七)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以宣传贯彻实施《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健全学校依法决策机制,坚持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加强教职员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教的意识培养,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运用法治思维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各项制度建设,重视和发挥学校章程和内部制度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大力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学校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学生作为重中之重。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绩效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大力推进教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教职工要全面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在“七五”普法期间,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学校依法治理需要,贴近教职工工作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教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方面的讲座,不断提高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3、扎实开展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我校学生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道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要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努力培养大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自觉预防犯罪。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使学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培养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责任感。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底至2017年初。下发《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统筹部署学校“七五”普法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初至2020年。各基层党组织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学校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对我校的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党政干部带头、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学校“七五”普法规划实施。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校园考评体系相结合,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适时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了解普法工作成效、师生员工对普法工作的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普法工作科学发展。

(三)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廊等校内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利用微信等校园新媒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范围,努力在校园内营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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