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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再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12-22 14:32  

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名列其中,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始终不渝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是我校的优良传统。学校于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后一直保持此项殊荣。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我校发展的重要引擎,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始终处于引领地位。近年来,学校把文明创建水平作为“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将文明创建有机融入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的全过程,传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激活新时代文明校园创建新的生机与活力,取得创新性成果。

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校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全校师生勠力同心、善作善成的结果,是中央文明委和社会各界对我校办学成就和精神风貌的充分肯定,是全校师生的光荣与骄傲。今后,我们将以蝉联全国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坚持深入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优秀的校园文化,不断提升师生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供稿/摄影:张妍

编辑:白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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